國家規定農村學生營養餐校長應陪吃 餐費自理
http://www.by1520.com?2012-06-15 08:07? ?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去年,民間發起的“免費午餐”公益活動引起了全國對于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生吃飯和營養問題的關心。為此,國家推出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但是如何保證孩子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成了各界廣泛關心的熱點話題。
昨天,教育部等15個部門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5個配套文件,以確保學生“營養餐”計劃能有效實施。實施細則規定,學生“營養餐”應以肉蛋奶為主要供餐內容,供餐模式應逐步以學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為確保食品安全,學校負責人應陪餐,餐費自理。
本報記者周逸梅
供餐內容不得以保健品替代肉蛋奶
實施細則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成立學生營養指導專家組。制定膳食營養指南或食譜,指導試點縣、試點學校、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科學合理供餐。組織開展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與評估。
試點縣和學校應結合學生營養狀況,根據專家組制定的膳食營養指南或帶量食譜,選擇肉、蛋、奶和其他營養價值較高的食品作為主要供餐內容,建立定時、定量供給制度,保證學生充足的能量和營養攝入。
供餐食品必須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營養要求,確保食品新鮮安全。供餐食品特別是加餐應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飲料等替代。有條件的學校可適度開展勤工儉學,補充食品原料供應。
實施細則還要求,試點縣要按照國家制定的監測評估方案,確定一定數量的學校作為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點,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常規監測與評估。在常規監測的基礎上,每年對部分試點地區和學校開展重點監測,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營養改善情況,為學生營養改善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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