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產福建土樓 保護規劃公布實施
東南網3月26日訊(福建日報) 2013年1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公布《世界文化遺產福建土樓保護規劃》,要求福建省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會同遺產所在地政府具體組織實施。
《福建土樓保護規劃》由《福建土樓保護規劃總綱》《福建(永定)土樓保護規劃》《福建(南靖)土樓保護規劃》《福建(華安)土樓保護規劃》組成。該規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國家文物局的要求,福建省文物局會同遺產所在地的永定縣、南靖縣、華安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福建(永定)土樓保護規劃》《福建(南靖)土樓保護規劃》《福建(華安)土樓保護規劃》,呈國家文物局審核同意后,連同組織編制的《福建土樓保護規劃總綱》,一并提交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審議通過。
為推進“福建土樓”申遺以及成功后的遺產地保護管理工作,福建省先后公布了《“福建土樓”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條例》《福建土樓保護規劃》,成為全國少有的在省級層面針對世界遺產地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有力地保障了“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管理與合理永續利用。(常浩)
責任編輯: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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