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廳關于福建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候選名單的公示
按照《福建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的規定,并參照文化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全省各地申報的基礎上,福建省文化廳組織專家委員會對申報人選進行認真評審后,推薦下列同志為福建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候選人。現予公示。
公示日期從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8月11日止。
對上述名單的投訴意見、復議要求或提供建設性意見者,請于2010年8月11日前以來函、來電和網站留言等方式向福建省文化廳提出。來函、來電和網站留言需使用實名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聯系并及時反饋。福建省文化廳負責保護投訴者信息安全。
聯系地址:福州市白馬中路15號 福建省文化廳社文處(或監察室),郵編350005
社文處聯系電話(傳真):0591-87118137
監察室聯系電話:0591-87118170
網站:福建省文化廳網(www.fjwh.gov.cn)
責任編輯: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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