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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建立和實施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則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舉措之一。
12日,人社部公布了首批“黑名單”,將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列入進來,并由30個部門和單位對其進行聯合懲戒。未來,將至少每季度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一次“黑名單”信息。
7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外發布首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共涉及重慶市中強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來賓市萬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14家違法企業和劉玉海、王鎮等6名違法人員,人社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住建部等30個部門和單位將對違法企業和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黑名單”?
“我們的目標是,到20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實現基本無拖欠。”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說,建立和實施“黑名單”制度,加大對拖欠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是一項重要抓手。
為此,依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開展“黑名單”認定工作,并形成第一批“黑名單”。
那么,哪些情形會被列入“黑名單”?此次公布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是怎樣產生的?
“依據《暫行辦法》,有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人社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說,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具體是多少呢?王程解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該數額標準是: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各省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由各地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王程說。
同時,針對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主體難以確定的問題,《暫行辦法》還規定“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暫行辦法》施行以來,“我部對各地報送的‘黑名單’進行了梳理,確定了首批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的‘黑名單’。”王程說。
“未來,我們將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黑名單’信息的頻次,人社部和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至少每季度推送一次。”邱小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