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蚊香、殺蟲氣霧劑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廣東、四川等9個省、直轄市57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蚊香、殺蟲氣霧劑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18416-2009《家用衛生殺蟲用品-蚊香》、GB/T18419-2009《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殺蟲氣霧劑》、GB24330-2009《家用衛生殺蟲用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的要求,對蚊香、殺蟲氣霧劑產品的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藥效、連續燃點時間、煙塵量、內壓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5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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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蚊香、殺蟲氣霧劑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責任編輯: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