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深化自貿區環評審批改革 環保失信將被列入“黑名單”
福建省廈門市環保局與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方案(試行)》,先行在廈門自貿片區試行環評審批制度改革。
今后,自貿區廈門片區環評審批制度將由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和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分別實行豁免和備案管理。
《方案》明確,建立環保負面清單,凡屬于《廈門市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準入特別限制措施(負面清單)》禁止類的項目,一律不得準入。建設單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由項目片區屬地環保分局依法予以處罰;屬于環評備案和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對環境保護工作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片區屬地廈門市環保局駐區分局隨機開展抽查檢查,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同時,建立環評審批事中事后信用評價機制。充分發揮社會信用信息在環評審批管理中的懲戒作用,使企業環評監管與其他部門能夠互聯互通,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守法氛圍,提高企業環境守法意識。
據介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信用評價制度,自建設項目開工建設至項目消亡的全過程,建設單位或個人一經被列入“黑名單”,自被列入“黑名單”起滿兩年,未再發生環境違法行為,方可調整為“異常名錄”;列入“異常名錄”的,1年內未再發生環境違法行為,可調整為“環保守信”。凡被列入“黑名單”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取消該單位或個人在廈門自貿片區內享受的所有優惠政策,禁止該單位或個人在廈門市內新注冊企業或擴大投資,有關懲戒直至該單位或個人恢復至“環保守信”名單后方予解除。
責任編輯: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