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省宏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列入福建省施工揚塵污染“黑名單”的公告
標 題 |
關于福建省宏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列入福建省施工揚塵污染“黑名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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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內容 |
責任主體類別 |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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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全稱) |
福建省宏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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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 |
周承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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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項目名稱 |
福州市高新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福建中心”項目交地拆遷工程 |
項目負責人 |
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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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認定主管部門 |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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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主要事實 |
福州市高新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福建中心”項目交地拆遷工程施工過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塵、降塵措施,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未按要求編制揚塵防治專項方案;未設置封閉圍擋;場外人員、車輛隨意進出施工現場,施工機械與道路車輛混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現場未見車輛沖洗設備,未對出場車輛進行沖洗,造成場外主要道路被污染;存在渣土滴、撒、漏現象;多處土方未采取覆蓋等揚塵防治措施;現場工人未佩戴安全帽。被省廳責令全面停工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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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措施 |
福建省宏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半年內(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17日)不得在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接房屋和市政工程拆除業務;項目負責人金祥不得承接新的任務。﹝根據《關于在全省中心城區開展施工揚塵整治工作的通知》(閩建建〔2015〕20號)文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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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有效期 |
半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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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年4月18日 |
責任編輯: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