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雷鋒日”。53年前的今天,毛主席題寫的“向雷鋒同志學習”在全國各大報紙上刊載。從此,一個年輕人的名字化成一種精神,滋養了一代又一代的國人,傳遞著樂于助人、為民服務的積極態度。
時至今日,雷鋒同志的事跡仍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每每遇到好人好事,人們還是習慣于用“雷鋒”這個稱號,指代那些釋放著友愛與善意的人。尤其在社會轉型時期,也是矛盾多發期,當原有的“熟人社會”漸漸向“陌生人社會”過度,劇烈的利益分化加劇了隔閡與冷漠之時,雷鋒同志的誠信、奉獻與豁達,就更顯得彌足珍貴。盡管已經過了半個多世紀,雷鋒精神始終是值得傳承的寶貴財富。
現在有些人,尤其個別標榜個性解放的年輕人,對此不以為然,還打著所謂“揭露真相”的旗號,對雷鋒以及雷鋒精神加以否定。他們瞄準了雷鋒穿過的皮夾克,他們指責雷鋒的照片是擺拍,他們還拿雷鋒同志的日記,來質疑那些好人好事的真偽。這些無端的質疑是值得重視并批駁的,倘若國家未來的主人都不愿相信這世界有無私的奉獻,未來將會是怎樣的人人自危?
其實,要反駁上述錯誤的觀念,也并不是多么地難,最關鍵的是找準新時代年輕人的特征。試問,有多少人向往著用衣著表現時尚與美,有多少人用精心的自拍來留下青春光彩,又有多少人在微博上、在朋友圈里,記錄著生活的點點滴滴?仔細想來,雷鋒同志遭遇不幸時,還不到二十二歲,那些被用來否定他的種種,反而讓這個年輕人的形象,更加立體、豐滿、真實,一個陽光開朗熱愛生活的鄰家男孩,就這樣躍然紙上。
由此看來,那些總是強調雷鋒“另類形象”的人,并不能借此就否定雷鋒精神,他們所不愿接受或不能理解的,是那種較為傳統的把典型模范描繪得“高大全”的宣傳方式。相對于“不食人間煙火”的圣賢,人們也更能夠接受與自己有著共同生活、共同感受的人。就像習近平總書記在“2.28”講話中所強調的那樣,要“加強精神文明載體建設,把工作做實做具體”。
越是真實的事跡就越讓人信服,越是讓普通人感同身受,也就越具備打動人、鼓舞人的力量。時代總是要向前推進,社會總是要發生變化,但與人為善、樂于奉獻、勤于專業、開朗豁達,卻是人們永遠向往并愿意之努力的生活態度。這就是雷鋒同志的品質,也是雷鋒精神的內核,他用最真實一面體現了一個人與整個社會的良性互動。正因如此,五十多年來,“學雷鋒”行動始終延續著,雷鋒精神經受住了歷史的考驗,歷久彌新。(婁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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