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名片】
黃志麗,女, 1972年3月出生,福建龍海人,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2010年以來共審結各類案件1942件,93.7%的案件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所辦案件無一發回改判,無一申訴上訪,無一錯案。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省優秀女法官、全省巾幗建功標兵,榮獲全省“五一”勞動獎章、感動漳州人物提名獎。
她以真心換民心
黃志麗和同事下鄉調解案件
十年如一日,她憑借一名共產黨員的崇高信念,主動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己任,設身處地為群眾解決困難,用真情和責任詮釋法律的莊嚴和司法溫暖。她,就是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志麗。
十年間,她辦案4643件,平均年結案463件,調解撤訴4155件,被告人自動履行率達75%以上。她先后獲得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福建省優秀女法官”、“漳州市法院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等省市多項榮譽,2011年光榮當選為漳州市、區兩級黨代表。2010年12月黃志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稱號。
黃志麗(右一)在了解案情。
?? 她讓冰冷的法律有了溫度
“民事案件往往折射出社會關系的脆弱,法官應當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修復人與人之間的裂痕。”她經常走進群眾中去,觀察、熟悉群眾的說話方式、思維方式,總結出一套獨特的調解辦法,“以柔克剛”、“借力開鎖”等等,讓冰冷的法律變得溫熱起來。
有位蔡老伯,70多歲,老伴早逝,獨自將兒子拉扯大,在兒子結婚前,又將房屋產權轉給他。誰知新婚不久,兒子兒媳便到法院起訴要讓老人搬走。
她沒有急著開庭,而是來到他們家,只見老人蝸居在家中的一個陰暗隔間,吃喝拉撒全在這幾平方米的空間里解決,他的手腳因為類風濕變形。愛干凈的兒媳難以忍受,要將老人趕走。“我始終堅信,人性本善,有時候良知只是暫時沉睡了,等待有人把它喚醒。”
于是,黃志麗走訪了老人的親戚、鄰居,記下了老人這些年養育兒子的點點滴滴。“開庭時,我對他兒子說,你爸又當爹又當媽把你拉扯大,那年冬天你生病住院,是誰三次賣血為你籌錢治病?又是誰為了讓你吃飽穿暖,大冷天到江里撈蛤抓魚,落下風濕病?”
黃志麗一連舉了十幾個老人愛護兒子的例子。“你也是要做父親的人了,今日你如何對待父親,來日你的孩子便會如何對你!”最終兒子、兒媳承認了錯誤,撤回了起訴。
黃志麗還善于借助社會力量,及時化解各種矛盾。2012年6月,我省首個以優秀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在薌城區南坑街道辦事處掛牌成立。黃志麗組織法官團隊,進社區、下農村宣傳法律,現場調解。如今,黃志麗法官工作室已在當地設立了5個點,被群眾親切地稱為“家門口的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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