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福建日報1月21日訊(劉文福 林順來 吳瑞珍) 日前,南靖縣委、縣政府以一號文件的形式,就實施“藍天、青山、綠水”工程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出臺了若干意見。
南靖縣把2010年確定為“環境保護年”,目標是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國家Ⅲ類標準,飲用水源水質達到國家Ⅱ類標準,環境噪聲達到噪聲混合功能區國家二類標準,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2級標準,森林覆蓋率保持在72.7%以上,城鎮綠化覆蓋率達35%以上。為實現這一目標,南靖縣加大非法排污打擊力度,對非法排污企業最高處于50萬元罰款及3至6個月停產整頓甚至關閉等處罰;著手建設“福建土樓國家級森林公園”,計劃完成投資375萬元,營造防護林8103畝、封山育林5010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