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月21日訊 (通訊員 吳喜達)筆者近日從福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福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物業處把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垃圾分類管理納入物業管理日常工作中,在簽訂機關大院衛生保潔有關合同中,明確垃圾分類、回收、處理要求與標準,使垃圾分類管理落到實處。在硬件設施的配備上,市執法局環衛處予以很大的支持,對烏山大院原有垃圾箱進行更換,配備了18套新的具有分類回收的垃圾箱,既美化了環境,又使每個人對垃圾分類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認識,從而養成垃圾分類減排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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