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月13日訊? 一是落實備案制度,加強對內部執法活動的監督。自偵案件立案后詳細填寫"一案三卡",并向紀檢監察部門備案。使內部監督貫穿于整個執法活動的各個環節,防止滯后監督的現象。二是實行案中教育制度。針對辦案中可能發生的問題,由紀檢監察部門或分管檢察長、辦案部門負責人對執法人員進行辦案紀律、公正執法、職業道德、事故預防等警示教育。日常教育活動中適時開展警示教育,運用高檢院的《禁酒令》等各項規定以及通報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犯罪案例,開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警鐘長鳴。三是實行執法檢查制度。每年開展一次執法檢查活動,通過對決定不批捕案件、提起公訴后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案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自偵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進行執法檢查,糾正執法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公正執法的工作機制。四是實行走訪評議制。在辦案過程中,首先由辦案部門負責人和干警就每一起案件有無違反辦案程序,有無違反辦案紀律,有無吃、拿、卡、要等情況向紀檢監察部門口頭或書面匯報,然后逐案征求案件當事人家屬及發案單位意見和建議,對檢察干警的執法水平、工作作風、廉潔白律等情況進行評議。 (鯉城區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