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高金環)市國土局昨日透露,將采取4項措施,清理閑置土地。
這4項措施分別是,通過約談、發函督促、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等方式,促使閑置土地的用地單位開工建設;撤銷用地批文或收回儲備逾期兩年未動工的土地,重新確定建設用途并進行二次供地;依法向逾期超過一年的用地單位征收土地閑置費;對于征地拆遷困難、財政資金沒有到位、規劃調整等非用地單位原因引起的閑置用地,給予一年的延期動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