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一位市民致信本報反映,自己一周內被電動車碰撞4次,現在都不敢怎么出門了。 記者也查閱了本報關于車禍的相關報道,發現25日的一起事故就釀成了悲劇。
電動車頻發血案,再次引發人們對于電動車安全的關注。記者也多方調查采訪,再次走近電動車。
》》》記者直擊:電動車四類違法行為
超載、闖紅燈
時間:29日上午9:00
地點:二環路、工業路寶龍城市廣場附近
現場:記者發現,電動車載一人的現象在這里十分“正常”,不時能看到2個女孩同坐在一名男子的電動車后面穿街而過。
在工業路口等紅燈時,即使路口還有1名交通協管員,仍有4輛電動車強闖紅燈揚長而去。對此,協管員也只能無奈地搖頭:“沒法管。”
闖進高架橋
時間:29日下午3:30
地點:東二環路連潘高架橋
現場:根據福州市的交通管理規定,二環路的高架橋禁止摩托車上橋,更不用說電動車了,但記者昨日驅車經過二環路高架橋時,不時發現一些“電摩”沖上高架橋。
晉安交巡警大隊機動中隊負責人告訴記者,兩車道、車速快、彎道大是高架橋的顯著特點,一旦摩托車上橋,與高速行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無力躲閃,后果嚴重。至于電摩,就更不用說了。但民警對于摩托上橋,有法可治,對電摩,最多只能處20元罰款,或者只能罰他在路口指揮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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