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瀟湘晨報》報道:日前,湖南長沙市環保局正式發布《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國內第一部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辦法,將于9月10日正式實施。
長沙市環保局首次在《規定》中對全國范圍內尚無定性的環境風險企業進行界定:生產過程中涉及劇毒、危險化學品的,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及涉重金屬采選和冶煉的,使用放射性物質的,倉儲有毒、有害及化學危險品的,電鍍、制革、醫療、有色冶金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的企事業單位即認定為環境風險企業。環境風險企業須定期向本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環境風險報告,如不按時提交環境風險報告的,當地環保部門將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并給企業留下環保不良記錄。(儲文靜)
責編: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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