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3月31日訊(通訊員 熊慎端 張金梅)近日,武夷山市消委會成功調解興田鎮汀滸村村民劉智根購買了劣質肥料的消費投訴案。使該經銷商退還了劉智根的肥料款2368元,并按貨款價值的一倍,賠償劉智根相關經濟損失5076元。
日前,興田鎮汀滸村村民劉智根在市某農資經營部購買了16包“挪威凱德姆復合肥料”,使用后沒有效果,覺得與原來購買的同牌子復合肥料不一樣,且顏色變異,懷疑這化肥是劣質品,于是,要求農資經營部退換。但經銷商認為,貨一出手,概不認帳。無奈之下,他只好投訴市消委會,希望給一個公道。
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立即會同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派出工作人員展開相關調查、取證和調解。經了解,情況屬實。村民劉智根所購買的化肥,是經銷商去年的庫存產品,后以較低的價格全部售給劉智根。市消委會工作人員將其所購買的化肥,依法抽樣送到有關部門進行檢驗后,發現這些化肥為劣質化肥。經工作人員耐心做工作,最后,經銷商同意賠償劉智根相關經濟損失。同時,消委會將此案移交到農業執法大隊依法進行處罰。
責編: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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