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建設的重要論述,提出打響福建“福”文化品牌,加快“福”文化優勢資源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帶動福建文化和旅游產業加快發展,助力文化強省建設。但在“福”文化品牌打造中,新出現的困難挑戰值得深思,特別是“福”文化品牌打造應在“福地”基礎上,更多關注受眾心理的“福”偏好。
打造“福”文化品牌升級版。既往“福”文化品牌打造側重于文化感知功能,現在則應側重于文化融入功能,順應人們對幸福生活的期待,讓“福”文化服務百姓日常生活,服務地方建設的各個方面,使受眾產生更加強烈的“福”文化認同,更加自覺主動參與“福”文化創造。“福”文化就在身邊,跟閩人的生活息息相關,這是“福”文化資源轉化的核心機制,也是福建向全國展現地域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
研究聚焦“福”文化服務性轉化。通過對“福”文化的挖掘、提煉、整合,拓展其應用領域與服務價值,將“福”文化與公共文化服務、文旅產業發展緊密結合,將“福”文化進一步轉化為文化事業和文旅產業發展可用的資本,讓“福”文化更加可行可融、可知可感,讓受眾從“有福之地”的理性認知進一步升級為“閩人有福”的感性認同。
將“福”文化深度融于文化旅游。“福”文化和旅游真正的交匯點在于生活,融合路徑在于沉浸式的生活化體驗。大力倡導推廣以“歲月靜好,盡享太平”為內核的閩式生活體驗,將“福”文化以更加接地氣的生活化的方式呈現,讓“福”文化不僅可見可聞,而且可知可感。
以“福”文化推進鄉村振興。重點關注“福”特色鄉風文明體系構建,許多傳統村落保持著獨特的生活習慣、民風民俗、家規家訓、村規民約,傳承著家庭家族、親孝禮儀和社稷家國觀念,對村民價值取向、個人行為和道德風尚形成了一定的約束和規范。可發掘鄉風文化中的“福”文化價值,將優秀“鄉風”與“福”文化核心價值理念關聯。
非遺藝術和現代文創更多體現“福”文化要素。非遺藝術與“福”文化融合應側重尋找藝術文化價值與現代人們現代生活的對接,做到貼近、浸潤現代幸福生活,實現藝術價值與意義的主體對接,提升可分享性,擴大輻射空間。“福”文化作為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傳統文化基本的和核心的價值理念,如追求幸福、重視家庭、崇尚道德、積極進取等,這些價值理念是“福”文化的精神解讀。“福”文化相關文創產品可以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地反映、傳遞和弘揚這些價值觀念,建構情感符號。(鼓樓區委文明辦 丁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