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泛調研、公開征求意見基礎上,教育部今天正式頒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細化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于“學校保護”的規定,就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如學生欺凌、校園性侵害等問題建立或完善了相應制度。(6月1日人民網)
保護未成年人離不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如今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正式施行,《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緊接著頒布,標志著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正在不斷走向成熟,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續提升,祖國的花朵們將能夠得到更加精心的呵護,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神圣場所,同時也負有保護未成年人的重要責任。近年來,學生欺凌、校園性侵等惡劣問題在學校里偶有發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也暴露出學校保護存在的薄弱環節。通過制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專門對“學校保護”的內容、責任與義務等作出細化,明確具體的標準與要求,目的是為了抓好學校保護這一重要陣地和關鍵環節,把學校保護的各項措施嚴格落實到位,讓未成年人能夠在校園里安心學習、健康成長。
校園保護應當是全方位、多層次的,不僅注重于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也不能忽視。為了提高保護效果,學校需要充分尊重學生意愿和合法權利,尤其是保護學生隱私和自尊心,減輕學生學業負擔,舒緩學生的精神壓力,適時開展心理調適,引導學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狀態。對欺凌、性侵等重大危害性問題,則需要建立專項保護制度,完善相應的防治工作機制,嚴格劃定政策“紅線”,盡快補上已經暴露出來的短板,這也是《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的重要目標。
學校應當是未成年人成長的凈土,但也需要客觀看待社會結構和環境變化對學校管理帶來的影響和沖擊,特別是互聯網的滲透無孔不入,網絡上的不良信息很容易導致未成年人的思想認識和價值觀產生偏差,成為學生欺凌等行為的催化劑。因此,加強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必須高度重視網絡保護,學校需要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知識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理性看待網絡、正確使用網絡,防止被網絡不良信息誘導,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這也是未成年人學校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
法律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如今法律法規體系變得更加完善,更重要的是確保執行到位,學校要真正盡到責任,筑牢保護未成年人的“銅墻鐵壁”,讓校園凈土不受侵犯、不被破壞。(福州文明辦 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