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做了專門規(guī)定,將重要革命文物列為文物保護對象,依法劃定保護范圍,并建立記錄檔案,設(shè)置專門機構(gòu)或指定專人負責(zé)管理等,措施日漸完備,也讓越來越多的“紅色資源”成為旅游勝地。(12月20日《人民日報》)
何謂紅色文物?是中國人民在反對外來侵略、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進行革命戰(zhàn)爭、建設(shè)新中國等活動中涉及的重大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遺存的文物。這些文物可以說每件文物都映照著革命之士為了國家民族流血犧牲的最好見證,保護好革命文物,不僅是我們的責(zé)任,也是讓更多人從中汲取信仰的力量。
保護紅色文物就該有法可依?!吨腥A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對紅色文物做的專門規(guī)定,就是讓紅色文物保護提升到法律的高度,這樣才不會讓大家覺得紅色文物保護是應(yīng)景的需要,或許是為了開展活動而進行,只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于紅色文物保護拿出系統(tǒng)的措施出來,才會對紅色文物保護真正提升到日常的議程上來。
保護紅色文物就該“活用”。 除了讓越來越多的“紅色資源”成為旅游勝地外,活用好紅色文物也是相關(guān)職能部門該做的工作。比如,我們可以通過展覽紅色文物,讓更多的人感受到紅色文物的前世今生,也可以像故宮那樣,將紅色文物做成紅色展品,這樣就會有更多的人感受到紅色文物的魅力。尤其要結(jié)合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紀念活動、重要節(jié)慶活動,依托革命文物資源,舉辦面向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主題展覽和流動展覽,開展獨具特色的宣傳教育活動。這樣,紅色文物才會真正活在當(dāng)下,活在今后的歲月中。
保護紅色文物可以制作成更多的教材和公益廣告。紅色文物要真正成為激勵大眾不忘初心、繼續(xù)前進的珍貴文物,相關(guān)文化部門還可以將它們制作成系列教材和公益廣告,這樣不僅能加深革命文物的研究工作,更讓我們的下一代有址可尋、有物可看、有史可講、有事可說。只有讓那些珍貴的文物成為激勵和教育下一代的教材、公益廣告,才能激勵更多人,尤其是我們的青少年堅定革命信仰,少點“佛系”,多點斗志。
只有讓紅色文物真正地活起來,才能在法律的保護之下,產(chǎn)生更多的紅色效應(yīng),通過實實在在的舉措,讓紅色革命文物展現(xiàn)出永久魅力和時代風(fēng)采。(福州文明辦 陳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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