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星期一,農歷十月十七日
【主題日】中國法制宣傳日
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轉發的《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中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 月4 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日活動,在全體公民中普及憲法等法律知識,使廣大公民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