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管理辦法》(閩文明委〔2013〕11號)《福建省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意見》(閩文明委〔2017〕8號)精神,在自愿申報、資格審查、綜合考評基礎上,經研究,擬推薦廈門大學等43所高校為第一屆省級文明校園候選對象。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如有異議可向我委思想政治工作處反映。
公示時間:2017年12月2日至8日
聯系電話:0591-87091437、87091476
通訊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號1105室(郵編:350003)
附件
第一屆省級文明校園高校候選名單
(43所)
1)廈門大學
2)華僑大學
3)福州大學
4)福建醫科大學
5)福建中醫藥大學
6)集美大學
7)閩南師范大學
8)福建工程學院
9)廈門理工學院
10)泉州師范學院
11)閩江學院
12)莆田學院
13)三明學院
14)龍巖學院
15)武夷學院
16)福建警察學院
17)福建江夏學院
18)寧德師范學院
19)福建商學院
20)廈門醫學院
21)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
22)福州外語外貿學院
23)福建廣播電視大學
24)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25)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6)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7)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28)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
29)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
30)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31)福州職業技術學院
32)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33)廈門城市職業學院
34)漳州衛生職業學院
35)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36)黎明職業大學
37)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38)泉州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39)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40)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
41)寧德職業技術學院
42)福建華南女子職業學院
43)廈門南洋職業學院
責任編輯:卓志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