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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從警21年來,他始終忠誠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職責,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踐行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承諾。先后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榮獲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機關愛民實踐模范、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章”、廈門市勞動模范等榮譽。
他是灌口百姓的“亮燈警察”。2007-2011年,在灌口交警中隊擔任領導期間,他用五年時間在灌口各交通干道實施“亮燈工程”,走爛27雙鞋,向鎮、區、市等主管部門主動報告,爭取六千多萬元資金投入灌口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換來了灌口轄區建起3座人行天橋、15座紅綠燈、6座高位照明燈、18條斑馬線,緊接國道324線轄區15公里路段全線亮起了路燈,連灌口雙嶺、東輝、田頭等偏遠山村的百姓家門口也亮起了路燈,灌口百姓稱他為“亮燈警察”。
他是廈門警隊的“宣傳大使”。從2007年起,經過三年多努力,在原灌口交警中隊建立安全宣教中心,內容涵蓋交通安全系列教育和防火、防電、防溺水、防詐騙等內容,他創新制作的宣傳用品“環保袋”、“茶具”、“筆筒”等隨著他的足跡走入千家萬戶,平安理念也滲透進廣大人民群眾心中。該中心已成為全國“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示范點、福建省公安機關“和諧警民關系建設”示范點等,贏得中央文明辦、公安部等各級領導的高度贊賞。他從警以來授課2000多場次,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自創的“嚇死賊”、“氣死賊”、“煩死賊”、“累死賊”、“惡賊一鍋端”等家庭安全防范小妙招受到轄區群眾的廣泛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