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批復福建省委宣傳部2015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閩財決〔2016〕44號)及《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5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 部門主要職責
省委宣傳部是省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部門。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中宣部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省宣傳思想工作規劃并提出宣傳思想工作、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促進全省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的發展。
(二)指導全省各級黨委宣傳部的工作,協調全省宣傳思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三)負責指導全省理論學習、理論研究和理論宣傳工作;掌握全省理論工作動態,總結和推廣理論學習工作經驗。
(四)對省社科院、省社科聯的工作方針、政策方面實施指導;管理中共福建省委干部理論教育講師團。
(五)負責引導新聞輿論,指導、協調省級各新聞單位的工作,把握輿論導向和宣傳基調;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部門的工作;對福建日報社、省新聞工作者協會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對省廣播電視局、省新聞出版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六)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社會文化工作和文化市場的宏觀管理,研究和規劃我省文化藝術發展的戰略目標和任務;對省文化廳、省文聯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七)與省財政廳共同負責掌握和管理省文化事業建設費及各專項資金;抓好文化事業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
(八)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以及全省社會宣傳、企業宣傳、農村宣傳、社區宣傳、法制宣傳、科技宣傳和全民國防教育等宣傳教育工作;領導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九)宏觀指導全省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管理省委文明辦。
(十)組織實施對外宣傳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對外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對外新聞報道,指導、管理全省互聯網新聞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省級重點新聞網站建設。
(十二)組織、協調全省對外、對臺文化交流。
(十三)組織實施中宣部和省下達的重點課題的調研,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訂政策法規。
(十四)做好宣傳系統的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
(十五)受省委委托,管理省直宣傳思想文化系統的領導干部,做好這些部門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宏觀管理。
(十六)聯系宣傳思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十七)受委托主管全省企業政工系列和新聞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
(十八)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部門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