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6月26日訊(通訊員 朱曉波)長期以來,惡意損壞道路、毀壞綠化是文明城市(區)創建上難以治理的一塊“頑疾”。今年上半年,荔城區辦結了2起毀綠案件、3起無證破路案件,走在了莆田市查處此類案件前列。
出臺政策破解 破路毀綠難題
據了解,毀綠是指損害城市園林綠化的行為,包括損壞草坪、花壇和綠籬,在公共綠地和道路兩側綠籬內設置營業攤點,破壞城市園林設施等9項行為。無證破路是指未經相關部門審批而損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包括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擅自在橋梁或者路燈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掛浮物等7項行為。
在調查無證破路、毀綠案件時,荔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中隊長鄭玉勇坦言,常常遇到當事人不承認、舉報人和周邊群眾不配合、收集證據措施、手段有限,使得這類案件難以立案查處。
為狠剎該區中心城區亂破路、亂占道、毀綠、占綠、破壞園林綠化等行為。荔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今年2月份下發了《關于開展中心城區市政、園林和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執法工作的通知》,并成立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強化了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無證必停、無擋必罰、失管必究”制度,對涉嫌毀綠、無證破路等違法行為,一律先予以制止,對當事人2小時內無法提供合法審批手續的(破路的涉及破路許可,園林修剪、移栽的涉及園林審批等),以無證施工予以暫扣施工工具并立案查處;對涉及占用或挖掘道路、栽植移苗木的施工作業,施工作業現場未設置施工標牌、施工警示牌(燈)、交通導向牌等標志的,未按要求規范圍擋的,圍擋外建材、垃圾亂堆放的,依法予以暫扣施工工具并立案處罰。
今年3月份,該局將中心城區市政、園林和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列為整治重點,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及時受理有關破壞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的來信、來電、來函、來訪。對領導批示件、上級督辦件、群眾舉報投訴件、部門來函件,要求執法人員在收到有關文件、通知、信息后半個小時內趕到現場,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并按規定程序反饋。整治中,各網格結合管轄地段實際,采用事發地周邊走訪調查、查看監控錄像、重大案件及時提請公安部門介入等措施,以有效解決毀綠、破路執法取證難、處罰難問題,提高了案件辦結率,對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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