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不識字
東南網3月30日訊(福建日報)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態文明法律制度,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我省要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關于依法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精神,依法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
2014年3月10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使福建成為十八大以來全國第一個建設省級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省份。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是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和平臺,只有在生態文明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才能依法治理環境污染和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推進全省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發展布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核心要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我省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資源約束強、環境壓力大。只有實施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依法打擊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與效益,才能推進我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實現“百姓富”與“生態美”有機統一。
近年來,我省在實施生態省戰略、建設生態文明中,遵循我國制定的近20部環境和資源法律、50多項與環境和資源保護相關的行政法規,依法依規治理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同時,根據省情需要,2000年以來我省制定實施了《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福建省關于推進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暫行規定》、《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福建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近20項地方性環保法律行政法規,生態省戰略、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4年5月,全省9個設區市及79個縣(市、區)均組織實施生態建設規劃,41個縣(市、區)通過省級、國家級生態縣驗收,全省已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街道)201個、省級生態鄉鎮(街道)897個、市級以上生態村11206個。2013年福建森林覆蓋率達65.95%,森林覆蓋率連續36年保持全國第一。全省12條主要河流135個常規水質監測斷面整體水質為優,9個設區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9.4%。全省23個城市空氣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99.5%。全省城市綠地率達38.7%,城市新增公園綠地面積1153.24公頃。當然,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在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生態補償,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追究破壞環境者的法律責任等生態文明法律制度還有待進一步修訂完善;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違法成本低;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弱,守法自覺性較差;環保部門少數人員存在有法不依、選擇性執法、行政不作為現象等等。為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依法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
完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賦予福建“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實驗區”戰略定位,要求福建在健全評價考核體系、完善資源環境保護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機制等方面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我省要突出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創新,制定實施體現主體功能區特點和生態文明要求的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辦法。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制度。進一步修改完善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以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選擇部分地區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組織開展生態公益林管護體制改革、國有林場改革、集體商品林規模經營等試點。支持三明開展南方林區生態文明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研究制定進一步完善閩江、九龍江、汀江(韓江)等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濕地、海洋、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機制。開展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等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統籌管理試點。加快探索生態產品市場化運作機制辦法,啟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等。
開展學法、普法教育。通過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在全社會樹立生態文明法治意識。將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等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生態文明課程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的干部培訓教學計劃,使各級領導干部全面掌握環境保護行政法規體系,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環境法制知識和依法行政觀念,樹立生態價值觀、綠色政績觀,提升各級領導干部的生態文明建設能力和水平。將生態文明知識、法律法規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全社會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在企業界確立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理念,引導企業生產方式的轉變,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依法行政,認真依法履職。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要完成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加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力度、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能力和水平、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六項主要任務。每一項任務都有相應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來規范、約束、保障。我省在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必須建設法治政府,提升依法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能力和水平,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各級政府和環保執法司法部門必須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權力設租尋租行為。建立健全環境污染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行政裁決、行政訴訟、法律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化解環境領域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要加大投入,推進基層環境保護領域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環境保護領域執法隊伍的素質,為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夯實基礎、提供支撐。
依法督政,強化生態文明法律制度的落實。加強人大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司法監督機制制度建設,強化對環保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特別要強調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在改善環境質量和履行環保職責上的監督。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67條規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發現有關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向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通過各方面的監督,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保障依法加快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建設。
建立違法責任追究制度。通過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決策,要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涉及企業的,要追究生產者環境違法的法律責任。涉及個人的,要追究個人的環境違法的法律責任。加大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大法院對環境案件的審理,堅決追究環境違法責任,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作者為福建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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