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6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立烽 許曉敏)由于社會不誠信現象的存在,導致失信案件、虛假訴訟日益增多,法官的大量精力被迫耗費在事實的認定上……鑒于此,今年6月,漳平市法院啟動“樹公信、促誠信”活動,向失信行為亮出司法之劍。
曝光失信案例
作為司法機關,漳平法院重視誠信原則在裁判中的運用,加大對違背誠信行為的制裁力度。
今年6月,漳平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電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達80余萬元,11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2個月至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7月17日,漳平法院舉辦“樹公信、促誠信”活動進展新聞發布會,曝光了5起失信典型案例,其中一名被執行人李某因隱瞞轉移個人財產被通報。
2010年6月,某建筑公司將其承包的辦公大樓模板作業分包給李某施工。2010年10月,李某雇請的工人陳某在作業時摔成傷殘。經漳平法院審理判決,李某應賠償陳某各項損失89萬余元,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從建筑公司劃撥73萬余元交予陳某。與此同時,法官發現,李某與其子簽訂了《贈與協議》,將其名下的房產、店面無償贈予其子,并辦理了產權轉移手續。法官馬上將此情況告知建筑公司,建筑公司立即到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漳平法院判決撤銷《贈與協議》,制止了李某的不誠信行為。
打擊虛假訴訟
“法院的任務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法官的主要精力應該放在思考法律的適用問題上。但實際上,我們法官的主要精力耗費在了認定事實上。”漳平法院院長胡盛源說,“因為一些當事人出現了不誠信的訴訟行為,比如虛假陳述、做假證。這樣不僅耗費了訴訟資源,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訟累。”
為此,漳平法院建立誠信信息公開服務平臺,向當事人隨案發放《廉潔誠信司法監督卡》和《誠信訴訟告知書》,告知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并要求當事人簽署《誠信訴訟承諾書》,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同時,建立訴訟誠信教育制度,對有訴訟失信行為的當事人,法官發現后予以譴責,并在裁判文書后附發“法官寄語”進行教育。
李某建與陳某明經漳平法院判決離婚。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曾借給陳某40萬元。李某建起訴陳某要求清償債務。訴訟過程中,陳某明與陳某惡意串通,由陳某明向陳某出具已收回債權的虛假收據,并在法庭上做虛假陳述。經過查實,法院對陳某明與陳某兩人分別處以5000元、3000元的罰款。
圍堵失信“老賴”
漳平法院強化與金融、工商、稅務、社保、房管、車管等征信體系建設單位的聯動協作,建立點對點查控機制、司法查控系統、失信曝光機制、失信約束機制,對失信個人的貸款融資、購車置房、高消費、出境等活動進行限制,合力圍堵失信“老賴”。
有了這一機制,一旦啟動程序,“老賴”不僅出不了境,而且坐不了飛機、高鐵,還不能出入高檔酒店,不能旅游和度假。更重要的是,如果違反禁令,法院馬上就可以利用掌握的信息對其進行控制或者拘留,可以說是給失信被執行人戴上了一副無形的手銬。
今年7月,被執行人陳某主動從深圳打電話聯系漳平法院執行局法官,表示愿意還清未執結的欠款。原來,陳某曾拖欠某公司貨款23.1萬元,經法院判決生效后,仍拒不還款。案件進行強制執行程序后,陳某還故意更換了手機號碼,執行法官多次尋找陳某未果,電話聯系他也拒不到庭。今年6月,法院將陳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個月后,陳某因生意需要想前往武漢,購機票時卻被告知,訂票系統自動攔截他的身份證信息。陳某轉而求購高鐵票,同樣遭到拒絕。眼看來不及趕到武漢會見客戶,心急如焚的陳某只好打電話給執行法官。7月21日,陳某來到法院還清了欠款。
“樹公信、促誠信”活動開展半年來,漳平法院通過司法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狀況44310次,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48人,執結案件709件,追回欠款1874.51萬元。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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