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建誠信“紅黑榜” “老賴”出行有麻煩
失信者六限制
記者了解到,省委文明辦、省法院等10部門,已經聯合出臺《福建省貫徹落實“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實施意見》,失信被執行人將在交通出行等六方面受到限制。
1.禁止乘坐飛機。對列入民航售票系統的限乘失信被執行人,在購買航班機票時予以限制;機場管理機構獲悉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乘坐航班信息后,將及時采取措施并對失信被執行人不予辦理乘機手續。
2.禁止乘坐列車軟臥。對失信被執行人購買列車軟臥予以限制(在乘坐動車方面的禁止規定,相關部門正在擬定中)。
3.在企業登記管理中對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予以任職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在福建省工商系統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平臺中對失信被執行人為市場主體的予以公示其名單信息。
5.對失信被執行人在貸款辦理、信用卡申辦等方面予以限制。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人民銀行廈門中心支行配合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分別會同福建銀監局、廈門銀監局督促轄區內銀行業機構用好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要求各銀行機構在辦理貸款或信用卡等業務時,應將查詢客戶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作為前期調查、審查審批的必經程序。
6.失信被執行人為單位的,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項目審批等方面予以限制。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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