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昌一男子上“失信黑名單”被禁乘動車
東南網訊(記者 鄧忠衛 通訊員 雷志良曹雪芬)昨日,順昌法院執行局來了一位步履匆匆的當事人,對執行法官說自己要將未履行的12.3萬元執行款主動履行,并提出希望把自己的名字從失信黑名單上撤下來。
這位當事人是被執行人肖先生。原來,肖先生前幾天在購買動車票時被車站告知,因為他的名單上了“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被限制了高消費,不能購買動車票。這也就意味著肖先生將不能乘坐動車。肖先生是個生意人,出行乘車是家常便飯,不能坐動車,那出行將受到極大的限制,并且對他的個人形象造成很大負面影響。為此,肖先生主動來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法定義務,希望法官能把他的名字從失信黑名單中撤下。該院執行法官告訴肖先生,只有履行完了還款義務,經申請準許后,其名單才可以從失信黑名單中撤銷。
據介紹,今年來,該院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上陸續公布了540余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名單一旦被納入該平臺,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購招投標、行政審批等方面將會受到信用懲戒,同時會被限制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動車組列車等高消費。對于納入該平臺的被執行人,法院不需要再向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懲戒自動生效。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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