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為“見義勇為”保駕護航
http://www.by1520.com?2014-03-31 10:43? 程枝文?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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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福建日報3月31日訊(本網記者 程枝文 通訊員 薛毅 張尚瑤) 日前,《屏南縣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出臺。
辦法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被屏南縣人民政府通報嘉獎表彰的見義勇為行為,每人獎勵2000元至3000元;被縣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稱號的,每人獎勵6000元至10000元。因見義勇為負傷,救治期間的醫療費用無法落實的,由單位墊付;無工作單位的,三個月內由醫療機構墊付,三個月以上由縣見義勇為協會墊付。無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因見義勇為負傷的人員,在住院治療期間,每月由見義勇為協會按照本縣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此外,因見義勇為犧牲的,除享受撫恤外,另發喪葬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金、褒揚金50000元;傷殘的,按照一級50000元、二級45000元(每降一級減少5000元)、十級5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并由縣政府根據其家庭收入變化,按每戶每月800元至1500元的標準發放定期生活補助金。犧牲或傷殘人員子女仍在就學的,由縣見義勇為協會提供助學金。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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