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試點志愿服務記錄制度 可享升學就業等優惠
http://www.by1520.com?2014-03-06 08:50? ?來源:福州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記者5日獲悉,省委文明辦和省民政廳日前聯合發布了《福建省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根據細則,年內我省將在城鄉社區、志愿服務組織、公益慈善類組織、社會服務機構等單位選擇若干個試點開展志愿服務記錄工作。志愿者的服務時間、質量可像存款一樣儲存記錄起來,達到一定時限后可享受升學、就業、使用公共設施等激勵優惠。
據介紹,這項志愿服務記錄范圍包含扶貧濟困、扶弱助殘、支教助學以及心理援助、搶險救災等。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優撫人員、城鄉特困人員等。有關機構將根據統一的內容、格式和記錄方式,對志愿者的服務進行及時、完整、準確記錄,為表彰激勵提供依據。要實行服務記錄的異地轉移和接續,使志愿者的服務記錄不因工作崗位和居住地的變動而失效。根據志愿者的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對志愿者給予相應的星級認定。志愿服務記錄時間累計達100、300、600、1000及1500小時以上的,可依次申請評定為一到五星級志愿者。
待志愿服務記錄機制規范完善后,省委文明辦和省民政廳還將聯合有關部門,在志愿者升學、就業、使用社會公共設施、接受他人和組織提供的服務等方面,推動制定相關公共政策和優惠措施。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責任編輯:李琰之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