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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師列六項維權清單告兒子 索旅游費過節費
http://www.by1520.com?2013-10-22 17:02? 韓影?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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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10月22日訊(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韓影)年過七旬的黃阿伯是名退休教師,每月有3000余元退休金,但還是堅持把兩兒兩女告上法庭,列出清單索要贍養費等。
清單中除贍養費外,還有多個其他項目,如每月保姆護工費3000元、每年過節費5000元、每年旅游費5000元、一次性精神損失費10萬元等等。
阿伯關于旅游費和過節費等部分請求被石獅法院一審駁回。阿伯上訴,泉州中院近期將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起訴】老伯列六項維權單
黃阿伯是安溪人,今年73歲,膝下育有兩兒兩女。2009年,黃阿伯與老伴因家庭瑣事,爭吵打架,阿伯受傷。而后,黃阿伯夫婦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父子關系不融洽的大兒子黃先生支付全部住院費用。夫妻倆之后分居生活。
黃先生在石獅工作,月薪4000多元。今年4月,黃阿伯將自己的兩兒兩女告上石獅法庭,索要贍養費等等。
在起訴狀上,黃阿伯列出了詳細的維權清單(詳見圖表):
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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