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簽協議轉讓贍養義務 協議約定兒子贍養奶奶
http://www.by1520.com?2013-08-23 08:50?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8月22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韓影)四世同堂,本是好事。可龍巖這家子,幾代人都過得緊巴巴的,挺不容易的,贍養老人,也就成了一種負擔。
為此,父親和兒子簽了份協議,由兒子替父親給奶奶盡孝,日后兒子不再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
然而,他們的生活,卻沒有因此平靜下來,老人去世后,這對父子兩次對簿公堂。
父親認為,無論如何兒子就該對自己盡孝;兒子則認為,協議在先,父親不能出爾反爾。
他們的協議有效嗎?來看看法官和律師的解釋,應該會讓你豁然開朗。
一張贍養協議
阿強一家,都是龍巖新羅區鄉下的農民,幾代人的日子都困難。
2000年4月,年逾花甲的父親阿彪,因無力再贍養阿強的奶奶,就與阿強達成協議,即老太太將房產登記在阿強名下,由阿強替父親盡贍養義務。達成協議后,由阿強料理奶奶的生活及百年后事,阿彪不再介入贍養,但日后,阿強不再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2011年2月,98歲的奶奶去世。其間,阿強為照顧體弱多病的奶奶及料理后事,共花費近3萬元的費用。
然而,老人去世后,阿強和父親卻開始對簿公堂。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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