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許才芳
昨日,記者獲悉,福州即將出臺《福州市政府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
企業和畢業生均可獲社保補貼
據了解,我省省內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24.2萬人,其中福州市在榕高校畢業生將達7.7萬人,是歷年來畢業生人數最多的一年。
《意見》特別指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等條件,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規范簽約行為,任何高校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
對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對與新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且在福州市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中小企業(民辦非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畢業生社會保險補助100元/月、80元/月,補助期限不超過一年。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落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工商注冊登記、稅收優惠、啟動資金扶持、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創業場所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與此同時,針對困難學生家庭,發放低保家庭畢業生求職補貼,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福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后,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1000元。
大學生創業園力爭明年上半年完工
力爭明年上半年完成的4000平方米的福州高新區海西園,將為學生創業提供空間。
鼓勵高校與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合作開展創業培訓和實訓,為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形式多樣的創業扶持和服務,從2013年起,將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
對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待就業登記、有意向參加創業就業培訓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全程免費培訓。福州將組織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市級就業見習活動(見習時長一般為三個月),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當地政府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補助,并為見習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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