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福建精神先進事跡首場報告會17日上午在福州舉行,圖為報告團全體成員。
報告會現場
東南網9月17日訊(本網記者 謝添實李琰之)一陣陣掌聲、一次次感動。今日上午,踐行福建精神先進事跡首場報告會在福州舉行。省直機關、福州市領導和機關干部、駐閩部隊官兵和高校師生代表等1500多人參加了報告會。
伴隨著主席臺大屏幕上播放的畫面,在現場聽眾的熱烈掌聲中,南平市延平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詹紅荔,龍巖新羅區西城街道西安社區黨支部書記章聯生,壽寧南陽青年義務消防隊代表龔振錄,廈門航空有限公司空中乘務部代表劉雪,晉江天守企業機構董事長蔡天守,中國科學院院士、福建省農科院福州國家水稻改良分中心主任謝華安先后登臺,結合自己的工作崗位,用樸實的語言、鮮活的事例和切身的感受,詮釋了福建精神的時代特征和深刻內涵,使在場聽眾深受教育和鼓舞。
點亮迷途孩子心燈的法官
詹紅荔是南平延平區法院少年庭庭長,她審理的第一個案件是少年搶劫案。在這個案子中,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家破人亡,令人痛惜。從此詹紅荔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牽涉面廣,既毀了孩子前程,危害社會,更給家庭帶來不幸和痛苦。作為少年庭法官,她深感責任重大。
“失足少年心智不成熟,適應能力差,回歸社會后,如果沒有人關心、引導,很容易故態復萌,重新犯罪。”詹紅荔說。
詹紅荔稱回歸社會的失足少年為“新生少年”。她做過調查,發現他們分散在社會各個角落,在就業、上學、婚戀諸多方面普遍受到歧視,生活相當艱難。考慮很久,詹紅荔決定把他們組織起來,成立“新生少年服務隊”,讓他們在集體公益活動中學會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約束,也讓社會重新認識他們,給予更多的寬容和理解。
詹紅荔認為,對于一時失足、犯罪情節較輕的孩子,在機制上應該給予特別的保護。為此,她和同事們嘗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去除他們犯罪的標簽。一次次奔走呼吁,與十四家單位達成了共識。如今,這一制度已被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所吸收。
“失足少年可塑性強,改造好了,同樣可以成為祖國的棟梁。我們應當多一點理解,多一點關愛,共同點亮迷途孩子的心燈,齊心協力引導他們走向正道!”詹紅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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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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