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8月29日訊(記者 吳林增)到居委會開個證明、蓋個章,竟然要收取500元的“蓋章費”?
昨日,龍巖一市民撥打導報龍巖新聞熱線0597—2321280反映,他要開店,到新羅區南城街道新陂社區居委會蓋章打證明,被收取500元費用。
市民:打個證明要收“蓋章費”
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伙說,他要在新陂社區開一家店,各種資料都準備好了,就去當地工商部門辦營業執照。但工商人員說,還需要一份居委會的證明,才能辦營業執照。
于是,他到新陂社區居委會開證明。但是,居委會工作人員告知:開個證明、蓋個章,要收取500元費用。
“蓋個章,就要收取500元?這‘蓋章費’也忒貴了!”小伙說,他當時就提出質疑。但是居委會工作人員說,這是居委會規定,不交就不能打證明。
當時,一心想著辦理營業執照,小伙也只好交了。不過,居委會收取該費用,居然還沒有正規發票,只有收據。
居委會:用于支付保安和清潔工工資
導報記者咨詢新羅區工商局相關人士。據介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確實需要提供當地居(村)委會的證明。“主要是防止店主在違章搭蓋的房屋內經營。”工商局相關人員說。
那么,居委會為何收取“蓋章費”?昨日,新陂社區居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這項費用是社區服務管理費。
該居委會黨支部書記黃先生解釋,收取這個費用,主要是支付轄區內保安、清潔工的工資,他們負責店主或居民的治安巡邏、衛生清潔等工作。
而500元的標準如何認定?黃先生說,這是居委會干部集體核定的標準,只針對盈利性的店鋪進行一次性征收,今后不再收取該項費用。
昨日,南城街道黨政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社區作為居民自治組織,只要通過居民代表同意,就可以收取相應的費用,收費標準如何認定,街道無權過問。
此外,新羅區物價局相關人士也說,居(村)委會社區服務管理費并不在物價局定價目錄里,該收費項目無須向物價部門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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