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機關深化8項舉措推進福州創建新一屆文明城市
文明風7月26日訊 為持續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省直文明辦深化8項舉措,落實《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推進福州市新一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活動。
1、廣泛開展“公共生活好習慣”思想道德促進行動。突出普及文明風尚、維護公共秩序、提高服務水平、改善衛生環境等重點工作,積極開展道德講堂、評選表彰道德模范、“身邊好人”、“我們的節日”、“公共文明好習慣”、志愿服務標兵等活動。
2、加強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重點在同人民群眾生活關聯度高、社會關心關注度高的食品行業、窗口行業和公共場所三個領域進行,并逐步向其他領域拓展、向面上延伸。著力解決誠信缺失和公德失范問題。各單位要加強道德教育,進行自查自糾。發揮廣大干部職工在教育治理中的主體作用,組成志愿者隊伍,開展定期巡查。發揮道德評議在糾正誠信缺失、公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樹立好典型,推廣好經驗。切實加強管理,糾正誠信缺失、公德失范現象。
3、共同提升省會城市文化品位。以踐行福建精神為導向,推動弘揚“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塑造,支持打造三坊七巷、曇石山、船政、壽山石及民間民俗等“閩都文化”品牌;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推動“愛國歌曲大家唱”、“激情廣場大家唱”等活動,打造一批主題鮮明、導向性強、特色突出的文化活動品牌,進一步凸顯省會城市文明形象。
4、扎實推進共建文明社區工作。省直已建立共建的單位要繼續與社區開展活動,落實科教、文體、法律、衛生、環保、涉臺、廉政文化“七進社區”活動,組織干部職工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幫助共建社區解決問題。深化文明單位與城鎮特困家庭結對濟困活動。
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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