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親現(xiàn)場:孩子失而復得,母親在給孩子擦眼淚
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7月28日訊(記者 陳邵珣 廖明生 尤燕姿 董加固 謝向明 簡偉雄 黃啟鵬 通訊員 陳榮省 張春波 文/圖) 昨日,記者采訪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他表示,公安部決定,不再將被解救的被拐嬰兒寄養(yǎng)于買主家,而是在找到親生父母前,將嬰兒一律由民政部門統(tǒng)一安置,就是要讓買主“人財兩空”。
此外,公安部和民政部多部門正在研討,將來一直找不到親人的被拐兒童,可能由有資格的人收養(yǎng)。
在網(wǎng)上,我們正迎來一個全民打拐的時代。“寶貝回家”尋子網(wǎng)站長張寶艷昨日表示,每個人都可能是潛在受益者,而網(wǎng)民在網(wǎng)站的每一次瀏覽、在微博上的每一次轉發(fā),都可能讓一個寶貝回家。
永春“買兒”的黃某,在抱兒子時懷疑對方有問題,偷拍下了對方照片,這次孩子被民警送福利院后,再次被其抱回。而公安部新規(guī),這些孩子該一律送民政安置。
為完成母親遺囑,他借3萬元買小孩
此次在泉州解救的10名被拐男童,8名是被拐到永春各個偏遠的山村,一名在安溪,一名在德化。昨日,記者來到永春,發(fā)現(xiàn)一些“買兒”背后的故事。
在永春縣吾峰鎮(zhèn)梅林村,38歲黃某的家是一棟磚墻砌成的平房,只有一層,自己經(jīng)營著一家小食雜店。此時,被拐男孩4歲的小佳軍,正在睡夢中。黃某的父親過世13年了,3年前母親也已過世,黃某與妻子膝下本有兩個女兒,因為沒有兒子,母親臨死前留下養(yǎng)個兒子的囑托。
去年8月,黃某借3萬元抱養(yǎng)了一個3歲大的小男孩。由于擔心與他接手的女子,是通過偷拐小孩的,他還偷偷拍下女子照片。直到7月22日凌晨,公安帶走小軍才知果真是拐賣的。他說,“孩子很懂事,如果有一天他的親生父母找上門來,我會雙手奉還的,也還是會當他是自己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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