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兒都回夫家過年
“兩個女兒都嫁給了外地人,按照往年慣例,她們都會帶著孩子回夫家過年。”王依姆說,眼瞅著春節臨近,上周末,王依姆給兩個女兒打電話,想預約春節陪她過年,結果卻讓她很失望。王依姆的大女兒說,夫家的小姑子要結婚,需要準備的事很多,她和丈夫肯定要回去幫忙張羅婚禮。而且,大女兒的夫家在湖北,路程遙遠,往返需要兩天,沒法提前回來。而王依姆的小女兒的夫家,在三明鄉下。夫家比較傳統,每年都要小女兒回夫家過年。聽到兩個女兒的決定,王依姆心寒了。
想用房子換女兒陪她過年
王依姆心里明白,兩個女兒都有自己的家庭,要回夫家過年她也可以理解。但是,一想到今年春節,家里只有一個人過,她就覺得很凄涼王依姆想到了自己的房子。“我的房子在市中心,去年房價上漲,樓下賣了90多萬元。老伴已立了遺囑,把房子給我度晚年。以前老伴在世時,我從來沒想過房子要給誰。現在,哪個女兒陪我過年,我就把房子給她。”
□普及一下
公證員:回家陪老人過年,應該是兒女們自覺自愿的行為,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一般情況下,贈與公證是無償的,當然王依姆想在贈與公證中附加陪她過春節這一條款也是可以的。只要附加的條款不違背道德、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附加。但是,如果王依姆的女兒因為特殊原因不能陪老人過年,是否構成違約,不好界定。
這種情況下,王依姆最好和兒女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并辦個公證,有利于維護老人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