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不斷破除無障礙設施建設的“障礙”,推進社會和諧。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市新建和改造方便殘疾人出行的盲道近400公里、無障礙坡道1萬余個,1400多個住宅區和大型公共建筑設置了無障礙設施,大批公共交通無障礙設施項目也相繼建成。
據省建設廳副廳長李堯介紹,從2001年起,無障礙建設列為國家強制性規范條文,福建新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均按國家規范進行建設。從2005年起,省建設廳把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列入和諧社會、人居環境評比的重要內容。
2007年,我省出臺措施,力促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廣場和醫院既有無障礙設施改造建設。福州西湖公園、泉州刺桐公園配套改造了無障礙設施;廈門市第一醫院對門診、病房、醫技樓等重要場所進行了無障礙設施改造。同年底,福州、廈門、三明列入“十一五”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100個城市名單。
在推動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同時,我省還將這項工作擴展到全省風景名勝區,2006年8月率先出臺了《風景名勝區無障礙設施建設示范區評定標準》。首批列入試點的武夷山投入80多萬元,對景區道路、建筑物進行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通過了驗收。
李堯說,2007年初,我省出臺了全省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近期將爭取盡快出臺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與管理的法制化進程。(莊莎莎)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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